近日,民航局印發《民航應急演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由民航局運行監控中心(民航局應急辦)組織編制,旨在全面、深入貫徹國家法律、法規對于應急演練工作的相關要求,進一步加強民航應急演練管理,適應新時代民航應急管理工作需要,確保民航安全穩定運行。《辦法》自8月1日起施行。
《辦法》的適用范圍包括民航單位應急演練的計劃準備、組織實施、評估總結、監督檢查以及配套的保障措施等管理工作,明確了民航局、民航地區管理局以及民航生產經營單位在應急演練管理中的職責分工,對民航應急演練的類型、周期、組織機構搭建、方案制訂、風險評估、實施過程、評估總結、材料歸檔保存等關鍵環節提出管理要求,同時強化民航行政機關對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實施應急演練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的工作責任。此外,為促進民航應急協同能力提升,《辦法》專門對民航單位同外部單位組織實施的跨部門聯合實戰化應急演練提出了相關管理要求。
《辦法》強調,民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圍繞檢驗預案、完善準備、磨合機制、宣傳教育、鍛煉隊伍等目的,組織實施應急演練,同時規定民航應急演練應當遵循符合相關規定、確保安全有序、依據預案演練、注重實際效果、加強協同聯動等基本原則。
民航局運行監控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將有效推動當前民航應急演練管理流程不規范、安全管控不到位、保障措施不健全、監管效能不足等問題的解決,同時將全面統一民航各單位對應急演練工作的思想認識,進一步厘清民航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權利義務,促進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民航管理部門安全監管責任落實,為民航行業應急能力提升提供重要保障。